今年7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某乡镇周边存在厢式货车违反国家规定运输、销售汽油的违法情形。一辆白色福特厢式货车在乡镇流动加油,该车驾驶员在发现检查人员后弃车逃离,现场发现该车车厢内存放46个铁制储油桶和加油工具,共存放汽油400余升,对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潜在危险。
“非法流动的‘黑加油站’不仅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更像一个‘定时炸弹’,对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维护社会公益不受侵害,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当即向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和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商务局依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大冶市商务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多部门通报非法经营行为,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在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出多处非法移动加油站点。与此同时,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与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跟进,根据有关部门巡查发现的线索,引导公安机关深入细致开展侦查工作,一举查明付某等人违法事实。
经依法侦查查明,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间,付某等人未经许可,在全市多个乡镇非法隐蔽安装储油罐,并使用私自改装的移动加油车在多处公共场合非法提供加油作业服务,非法获利20余万元,分别涉嫌危险作业罪、非法经营罪。目前付某已被批准逮捕。
该案的成功办理以实际行动推动了“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落地,非法移动加油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多处重大安全隐患得以消除,社会安全稳定秩序得到有力维护,得到了黄石市委常委、大冶市委书记郝胜勇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