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检察院
大家一般会联想到公诉部门
而对于案管中心
大家就会有些陌生
不清楚它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其实,它就像是“办案小能手”
对案件进出、质量好坏等严格把关
是检察院不可多得的“智囊团”呢
下面就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它的职能吧
1、负责案件受理、流转;案件管理部门对接收的案卷材料审查后,认为具备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立即将案卷材料和案件受理登记表移送相关办案部门办理。
2、负责办案流程监控;运用信息化手段监控案件流程中的风险点,对检察官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控、精细考核、严格追责,逐步形成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考核追责相结合的管理体系,确保检察权不被滥用。
3、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立案之前发现涉嫌犯罪的款物,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并采取扣押、冻结措施,以保全证据和防止涉案款物转移。
4、负责以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 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办结后需要向其他单位移送案卷材料的,统一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审核移送材料是否规范、齐备。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认为材料规范、齐备,符合移送条件的,应当立即由办案部门按照规定移送;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办案部门补送、更正。
5、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案件程序性信息每日公开,充分利用流程监控职能,对案件信息逐一核查。
6、负责诉讼参与人接待工作;负责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工作,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与相关业务部门协调、联系。
7、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
8、负责检察业务数据监管和分析;
9、负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10、负责人民监督员相关工作。利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活动的契机,向申诉人释法说理,引导申诉人息诉罢访,助力社会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