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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时间:2018-07-02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7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领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积极投入平安随州建设,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与法院、公安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861166,提起公诉9731377人,批捕和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0.99%46.18%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大行动”, 严格把握事实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增强群众安全感,始终把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毒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重点共依法批准逮捕此类严重刑事犯罪395631人,提起公诉376598人。同时,随州城区护城河“3·13杀人碎尸92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随州“5·8”特大盗掘古墓、倒卖文物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及时依法打击犯罪。围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案件5578人,严厉打击了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30人、不起诉19人。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和检调对接工作机制,39起因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对68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长接访、检察长包案、下访巡访等措施,进一步规范“12309”检察服务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咨询、查询458人次,均依法及时妥善处理。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开展“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干警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法律知识,讲解典型案例,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用法,切实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探索加强社区矫正体系建设。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发案特点、规律,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33件加强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促进清廉随州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15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347人,渎职案件88人,立案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1.9%33.33%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先后立案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5件,县处级干部要案4人,大要案比例为70.7%。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为切入点,先后组织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2032人,查办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司法权、审批权和社会管理权实施职务犯罪1719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55在突出查办大要案的同时,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保障和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围绕征地补偿、土地流转、粮食补贴、退耕还林等惠民领域,集中查处乡镇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窝案1529人。 

          ——正确把握执法工作策略。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和基本途径,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在具体执法办案中,严格落实“依法坚决查办、坚持惩防并举、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分寸节奏、注意方式方法”等五条办案原则切实做到“五个正确区分”,即: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渎职侵权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特别是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注重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的分析,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1件,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先后在建设、交通、税务等系统开展法制讲座35场次,均收到较好的预防效果。2012我市检察机关办理了3件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市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据此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专项预防调查报告。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加强财经法纪建设工作会议,会上我院通报了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强化财经纪律十二条规定。围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我市组织撰写的预防调查报告《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情况分析》,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经验交流会上发言。 

          三、切实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紧紧围绕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问题的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43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112人。加强侦查监督,纠正漏捕39人,纠正漏诉14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有关规定,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件次。认真落实省政府、省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共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30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两手抓、两手硬、两手协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件,法院直接改判4件,发回重审6件。严格执行对职务犯罪案件判决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量刑的法律监督,共提起对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抗诉6件。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力度,健全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12件,建议提请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件,同时,对法院判决、裁定确无错误的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坚持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制度,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共列席研究重大刑事案件、疑难案件审判委员会16次,提出量刑建议616件,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执行监所检察制度,强化对监管场所的日常检察监督,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依法审查看守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48人,发现违规监管行为59次并及时予以纠正。驻所检察人员坚持与羁押人员谈话,约见在押人员谈话163人次,促使在押人员学法懂法、认罪悔罪,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20124月,市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与在押人员王某例行谈话时,发现王某正处于哺乳期,属不予关押对象,遂督促公安机关及时为王某办理了取保候审。6月中旬和11月上旬,市院监所检察部门会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对746名监外执行犯罪分子的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脱管漏管监督纠正意见,完善了监管档案。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持之以恒地对全体干警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检察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有效推进“两项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在市检察院机关开展“四比四看”活动,即:比学习,看综合素质;比能力,看敬业精神;比实干,看贡献大小;比作风,看执行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用最新科学理论武装干警头脑,通过召开学习动员大会和理论研讨会邀请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进一步强化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两级院班子成员与全院干警进行交心谈心,广泛听取意见,沟通思想,并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整改措施。 

          --大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院党组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深化学习培训和创先争优活动,先后举办了“十佳检察官”评选表彰、“随检精神是什么”征文、我为随检献一策、普通话比赛等活动,开展了春季干部素能培训、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员培训、优秀检察官评选等专项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振了检察人员精神状态,提升了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 

          ——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基层院党组民主生活会以及对基层院开展巡视督察等工作制度。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严肃查处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腐败案件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三评两查”治庸问责活动,加强经常性的廉政教育,确保检察干警廉洁从检。以深入推进作风整顿大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定期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办案纪律、执行日常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到位。市院机关从工作纪律、工作状态等最基本的要求抓起,结合实际修订了《2012年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 

          五、坚持改革创新,确保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为重点,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促进公正、高效、规范执法。 

          ——深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健全接受外部监督工作机制。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完善并落实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活动邀请指导等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认真执行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支持,以克服办案中的实际困难,保证法律监督工作顺利进行。健全检察机关上下领导工作机制。坚持基层检察院定期向市检察院报告工作制度和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管理与协调,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顺利推进。健全外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联席会议、走访通报、重大案件协调等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加强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建设。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办法》、《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调查办法》,在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中,积极推行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积极构建法律监督调查体系。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民事行政审判、刑事审判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诉讼违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调查活动75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询问、查询、查阅案卷、调取证据等方式,及时核实司法执法人员违法行为,以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有力强化了检察机关诉讼法律监督职能。 

          ——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制度建设。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的改革和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2012年初,全市两级院投资近百万元完成了办案区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和看守所监控联网等建设,切实落实了规范执法的物质保障。目前,全市办案区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联通、全存储,讯问工作实现动态监督,有效防止违法违规办案问题的发生。继续坚持对所办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落实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一案三卡”情况进行考评,共评查案件168件。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3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树立了良好的检察职业形象。 

          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鼓励支持检察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先后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对促进检察工作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倍受鼓舞和鞭策。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中还存在亟待破解的瓶颈性难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有效,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检察人员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侦查办案能力、诉讼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检务保障、信息化应用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检察编制紧缺、案多人少的问题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圣地车都”战略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五个更加”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随州实现跨越赶超、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项目建设大行动”为契机,深入研究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幸福随州”建设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大行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检察文书说理、检调对接等各种形式,引导和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健全检察工作的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体系,努力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更加深入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强劲势头。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职务犯罪、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特别是破坏经济环境、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积极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发展。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是更加充分地履行诉讼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契机,不断更新执法理念,着力转变和改进工作方式,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和监督实效,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 

          五是更加全面地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将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纯洁性。重视和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环境。毫不松懈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禁令,维护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实施的第一年,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虚心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推进随州“圣地车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