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8日在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领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认真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抓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按照向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提出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积极维护良好发展环境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共办理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7件137人。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联合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活动,同时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共依法办理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51件86人。
——正确把握执法工作策略。严格执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切实增强优化法治环境意识。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全市“平安法治企业行”活动,对如何服务企业作出具体承诺,实行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企业制度。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严格落实“依法坚决查办、坚持惩防并举、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分寸节奏、注意方式方法”的五条办案原则,注重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结合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2013年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撰写的此类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载体采用25篇,其中中央办公厅采用1篇,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3篇,省委办公厅采用5篇。撰写的《当前农村未成年少女遭受性侵案件呈现五个特点、处理存在四难》、《当前村帐镇管制度暴露出五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等调研文章,受到上级领导高度重视,为有关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坚持宽严相济,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投入平安建设大行动。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588件775人,同比下降33.5%;提起公诉885件1135人,同比下降17.6%。公安部督办的“5•8”特大盗掘古墓、倒卖文物案发生后,市区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起诉,依法严厉打击猖狂盗掘古墓葬和倒卖文物的犯罪活动。认真执行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88人、不起诉74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和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25起因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43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2013年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被团省委、省检察院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根据上级机关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检察长包案、下访巡访、公开听证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功能。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咨询、查询312件450人次,处置集体上访15件,受理的控告申诉案件法定时间结案率达到100%。建立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机制,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做到每案必评。市检察院涉检信访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检查组充分肯定。
三、坚持惩防并举,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4件73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57件59人,大案37件,县处级干部要案8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7件14人,重特大案件4件9人,大要案比例达73.9%。2013年全市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件数同比上升56.1%。配合省院依法查处原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中铁十二局汉宜高铁指挥部指挥长史某某、副指挥长赵某等人贪污、受贿窝案。重点查办原随州市人防办主任蒯某某、副主任李某某等人贪污、受贿窝案。积极查办退耕还林、征地拆迁、民政优抚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27件29人。通过查办房管、林业、工商、城管执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案件,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履职,增强了职业责任感。
——切实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和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强化办案与规范执法相统一,充分发挥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督促、指导、协调力度,做到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的有机统一。全市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70场次,预防咨询4场次,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2件,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013年4月,市检察院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全市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培训,邀请省检察院领导为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授课,同时组织观看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片。
四、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共立案监督84件103人,其中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案件56件73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8件30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3件25人,纠正漏捕56人。严格遵循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9件次。
——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指控犯罪和刑事审判监督“两手抓、两手硬、两手协调”,共依法追诉漏犯45人,追诉漏罪50件,提出刑事抗诉15件20人,支持抗诉14件19人。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共审查办理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3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56件,发出检察建议52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6件次。认真开展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工作,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件14人。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件21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
五、坚持接受监督,深入抓好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请示报告制度,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专门联络机构,完善定向联络机制,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2013年市检察院公开选任省级人民监督员6名,市级人民监督员21名,共对9件拟不起诉案件启动监督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监督评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了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了全市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庭审观摩、案件公开审查评议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作风整顿大行动,全面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会,原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实施细则,深入自查落实上级机关各项规定情况。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务督察35次,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及时通报。在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作典型发言。2013年市检察院继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案例分析研讨、法律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专业素养和岗位技能。年初,市检察院开展为期三天的“春季干部素能培训”活动,邀请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省委党校教授为全市检察干警集中授课。注重学习先进地方工作经验,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赴黄石、宜昌、十堰等检察机关考察学习。2013年全市共有1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1人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官”,并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2人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官”称号。全市检察干警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26篇,3个研究成果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市检察院积极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在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基础上,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和《主任检察官选拔任用方案》,首批择优选拨43名主任检察官,并组织主任检察官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进行集中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对全市检察机关专网实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实现网上办公办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检察人员学习不够,能力不足,思想观念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执法理念不够新,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做得不够全面深入,执法水平特别是创新创优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检察编制紧缺,案多人少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正视不足,强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管理、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着力从六个方面打造新型检察院,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立足保障改革,关注民生,打造服务型检察院。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改进执法方式,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改革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
(二)立足提升素质,培养能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大兴学习研究之风,大力开展单位组织学、典型引导学、个人自觉学,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学先进理念,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先进文化教育和熏陶广大干警。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充分发挥专家型检察官和业务骨干的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勤奋学习,积极思考,深入调研,实干争先的好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
(三)立足更新理念,大胆探索,打造创新型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理念更新引领机制创新,以机制创新带动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我市两级检察院整体纳入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也是湖北省唯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试点单位,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对我们的充分信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精心组织,大胆实践,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积极为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供决策参考和有益的经验。
(四)立足强化监督,注重效果,打造务实型检察院。坚持科学务实地开展好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平安随州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大行动,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围绕廉洁政治建设,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用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围绕法治随州建设,促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确保法律监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五)立足文化育检,提升形象,打造文明型检察院。坚持以法治精神和执法公信力为主题,建设检察文化,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更新执法理念,增强人权保障意识,切实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铭记于心,付诸行动。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切实增强文明规范管理的实效,全力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和机关文明管理。
(六)立足廉政建设,严格要求,打造清廉型检察院。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努力打造一支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检察队伍。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联系,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有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面履职,努力把检察工作推向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