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7日在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江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是疫情大考之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公正法治的新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秉持“锻造铁军强智能、勇担使命创精品”的工作思路,发扬伟大“抗疫”精神,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公益诉讼检察、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宣传等工作在全国、全省作典型发言。8件案件入选全省精品案件、典型案例。
一、积极展现政治担当,坚决维护大局平安稳定
以高度的政治站位,积极应对突发疫情,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社会治理。全市共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79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21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647人,提起公诉1351人。
(一)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恪尽职守,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以法与情书写随州抗疫检察篇章。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全市236名检察人员化身“志愿红”,下沉社区、留观点、定点医院参与一线联防联控。3名检察干警被评为全市抗疫先进个人。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疫情期间实行网上“面对面”、远程“零距离”办案,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涉疫妨害公务案件办理机制,依法快速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对凡某强等11人涉嫌妨害公务案快捕快诉,对犯罪情节显着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的张某体等3人涉嫌妨害公务案依法从宽处理,其中2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努力打造无疫机关。组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专班、突击队、督导组,制定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开展信息化实时督察,全市检察机关实现在职干警零确诊、问题零发生、工作零失误、办案零梗阻。随州检察战“疫”视频短片被学习强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相关工作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二)全力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调配全市骨干力量充实专业办案团队,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提前介入等办案机制,压实领导包案、阅卷、提审责任,持续加强办案攻坚。与相关政法部门创建共同督导等五项机制,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助力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三年来,全市依法批捕黑恶势力犯罪92人,起诉190人,在全省率先实现案件清结,经验做法被省委政法委转发。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追加认定黑恶犯罪案件10件,依法不认定黑恶犯罪案件5件,依法追捕追诉漏犯21人。履行深挖彻查责任,立案查办“保护伞”7人;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64件,其中6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精准铲除“黑财”,提出适用财产刑116人、1.455亿元的量刑建议。坚持以案促治,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件。系统梳理杨某炎涉黑案中呈现出的金融领域问题,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助力提升金融监管质效。
(三)全力助推“三大攻坚战”。维护金融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专项行动,依法起诉61人,办理了涉案金额3.6亿余元的贾某俊等14人涉嫌传销、胡某义等4人非法集资2.5亿余元等重大案件。依法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47人,帮助挽回损失1500余万元,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件,促进金融发展与稳定。决胜脱贫攻坚。全市两级四院135名干警对口帮扶13个贫困村,投入和协调资金174万元,加强产业、项目、资金扶贫,全部脱贫摘帽,高标准通过验收。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曾都区检察院对一起不当扣划扶贫资金案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移送纪委监委作出党纪政务处理2人,监督相关扶贫资金全部返还到位,保障了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对周成凤等9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司法救助金10万元。助力污染防治。依法起诉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93人;立案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1件,同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四)全力抓实社会治理持久战。认真抓好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以检察履职促进社会治理。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实行严格的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制,积极运用公开听证、智慧信访,畅通疫情期间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妥善处理信访924件,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100%,助力化解“疫后综合症”。积极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从业限制等制度,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司法救助,指导随县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等社会支持体系。加强与公安、妇联等部门沟通配合,积极推行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站式”取证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指导曾都区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寻衅滋事案入选全省未检十大精品案件。强化检察建议刚性,结合办案发现和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8件,督促完善疫情防控、拆迁安置、校车超载、油烟污染治理等领域制度机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努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迅速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措施,打出“惩治、保护、服务”组合拳,积极服务随州疫后重振、推动高质量发展,展现检察担当。
(一)精心保障涉案企业运营,营造“稳商”环境。坚持少捕慎押慎诉理念,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法律政策界限,对企业“四类人员”依法不批捕6人、不起诉7人;对全市看守所在押的各类企业人员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4人,对2名依法不需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取保候审;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系统排查,依法督促办案单位迅速结案。
(二)精心回应企业诉求,营造“安商”环境。持续贯彻省检察院“新鄂检十条”、服务创新发展“九条意见”,依法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27人。市检察院依法对杜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批准逮捕,为相关企业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积极开展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对危害营商环境的司法、行政行为的监督,依法办理相关控告申诉案件21件。主动问需求、优服务,全市两级院主要领导带头走访联系企业,针对企业反映的厂房租金贵、融资难等问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三)精心维护企业家权益,营造“暖商”环境。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对民营企业家非法拘禁、暴力逼债等不法行为。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十条意见”,依法对企业相关人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人,对9名民营企业负责人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充分体现了司法温度。广水市检察院依法对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公开审查听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妥善处理。综合考虑社会稳定、企业发展、个人权益保障等因素,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司法手段,促进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赔偿损失,依法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刑事和解3件。
(四)精心保护民生民利,营造“安民”环境。坚持服务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统一,推进检察环节劳资权益双向保护,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7人,帮助追讨农民工工资近百万元。广水市检察院办理的湖北某建筑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依法起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20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聆听群众法治诉求,强化履职办案,更好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努力服务反腐败大局。坚持上下一体,整合全市精干力量,完善办案机制,组建重大诉讼监督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专案组,依法立案查办了曾都区法院郭某新涉嫌渎职案、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田某辉(正处级)涉嫌渎职案等9人,立案人数位居全省第二。规范与监委衔接程序和办案标准,加强线索双向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监检衔接配合顺畅。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30人,提起公诉28人。办理的代某念充当“保护伞”等4件案件,与市纪委监委同步立案、同步查处,协同推进案件办理。
(二)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56人、不起诉287人。广水市检察院办理的蔡某恒涉嫌非法处置被查封的财产不批准逮捕案、随县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涉嫌诈骗不起诉案法律文书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检察文书。加强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市检察院办理的周某义涉恶案补充侦查提纲被评为全省优秀补充侦查提纲。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348人,适用率81.85%,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63.75%,量刑建议采纳率95.09%,速裁程序适用率43.93%,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3件、撤案32件,纠正漏捕漏诉48人,提出和提请抗诉35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94件,同比均大幅上升。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46件。组建巡回检察办案组,对社区矫正活动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件。市检察院办理的熊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入选全省精品案件。
(三)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依法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8件,提请上级院抗诉、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雷某明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案被法院依法改判,做到了类案同判。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11份,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移送违纪违法和犯罪线索16人,其中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理或刑事处罚。对虚假诉讼开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2件,维护了社会诚信和司法权威。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7件、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份,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审判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促进5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与市中级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信息共享、专业支持、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配合等机制,共同解决公益保护和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聚焦建筑垃圾、毁地采砂、养殖污染、饮水安全等领域问题,深入推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128件,提起诉讼10件。随县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在全县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养殖业发展的痛点问题。积极稳妥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等外”探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磋商程序,督促相关部门排查窨井盖安全隐患1980余处,已整改750余处。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随县某石材厂非法占用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食药领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省典型案例。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题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给予有力监督支持。
四、积极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四个铁一般”的重要指示,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深入学习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市检察院各党支部积极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300余人次,联合开展“双联双促”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下沉社区助力基层治理、脱贫攻坚,党建工作质效明显提升,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
(二)加强业务素能建设。以办案精品化为目标,以降低“案-件比”为抓手,建立随机轮案、智能监控、全程留痕的案件管理机制,加强数据研判和执法督察,着力提升案件质量。1件流程监控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4篇数据分析报告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转发。积极探索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积极运用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上挂下派、横向交流,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在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下,积极争取湖北省检察机关政法协同指挥中心(随州基地)项目落地,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9大类52个检察子项目、检察数据中心、“三远一网”基本建设完成,调度指挥平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有序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巡视,及时严肃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强化落实“三个规定”,积极开展违规违法利用不起诉权相关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切实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大力推进检务督察工作智能化,积极运用“检察云”公务车辆监控系统、远程视频督察等模式,深入排查检察人员廉政风险,共开展各类专项督察、日常督察30余次。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检察办案与检务督察深度融合等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五、积极接受人民监督,有力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
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曾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调研报告分别被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健全领导直接联系、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和面对面沟通,邀请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60余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5件,逐人逐条反馈办理情况。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参与司法渠道,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等活动67次;检察长带头参与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公开听证,依法公开审查听证案件121件。市检察院组织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远程观摩杨某、阳某喜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听证,听取多方意见,促进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2225件,占比95.35%;公开法律文书1116份,占比95.65%;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1件。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16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
(三)积极保障律师执业。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会商及线索移送制度,积极争取智能化“湖北省检律衔接”平台在随州落地,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373人次,开展律师异地阅卷活动12次,邀请律师参加检务活动27件次。
(四)全面加强法治宣传。聚焦中心工作、紧盯检察业务、服务群众需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相关工作被央视新闻、《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报道69件次,在人民网、新华网、正义网等省级以上网络媒体发稿454篇。随州检察机关新媒体影响力位居全省第一,微视频《没有遮挡的笑脸》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作品”,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市检察院两次在全国、一次在全省作经验介绍。
各位代表!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长期关心、支持、监督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一是最新检察理念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化不够精准有力。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协调充分,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短板。三是检务管理机制亟待优化,基层基础薄弱、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没有完全杜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秉持“锻造铁军强智能,勇担使命创精品”的工作思路,继续发扬伟大“抗疫”精神,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努力为建设专汽之都、现代农港、谒祖圣地、风机名城,打造全省特色增长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服务随州新发展,努力助推平安法治的高水平市域治理。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创新发展、服务绿色发展等专项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侵财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从严惩治金融领域犯罪,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类案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安全法治需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刚性,促进市域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公开审查听证、法治宣传等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二是满足人民新需求,努力提供用心用情的高质量检察产品。健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查办司法人员渎职犯罪,努力服务反腐败大局。优化刑事检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落实。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各项刑事检察职责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强化民事检察,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实行案例指导,强化精准监督,加强跟踪督办,努力维护当事人民事权利。深化行政检察,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公益诉讼检察,拓展办案范围,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沟通协调,凝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
三是树立随检新风范,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教育,不断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持续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砥砺初心,忠诚履职、团结奋进,努力谱写新时代随州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打造“汉襄肱骨、神韵随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