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随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本地首例民事检察监督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
此次听证会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认为借款人为职业放贷人,除了首笔30万借款是自己借的高利贷,后续借款的借条以及公证书均是被胁迫后签字的,自己已还款100万现金,但未提交还款证明以及被胁迫的证据。其他当事人主张该借款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有银行流水、借条、公证书为证据。双方矛盾冲突较大,申请人曾多次信访。听证会举行前,检察官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
听证会开始后,检察官核实了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并告知了可申请回避等权利义务。在信息核对无误的基础上,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对案件的诉讼过程进行了梳理。申请人阐述了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双方当事人围绕借款金额以及是否偿还等案件焦点问题提交了相关证据,发表了意见;主持人就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法律条款的解读。4名听证员围绕双方提交的证据等问题现场提问。
听证会后,听证员综合全案情况进行了独立评议,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以听证形式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过程给予充分肯定。
承办检察官表示,将根据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结合听证员的评议意见,依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作出审查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理念,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加听证,既是人民参与司法,人民监督司法的过程,也是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的过程。这个过程能让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办案过程、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保证办案公正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