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冯长娟)“对拟不批捕案件举行公开审查听证,给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审查逮捕工作公信力,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这种做法从形式到内容效果非常好。”2016年12月28日,人民监督员王福才在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召开的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上感慨地说道。
2016年9月9日19时,犯罪嫌疑人杜某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中百仓储购物广场因摊位与受害人骆某发生争执,骆某被杜某用小木凳砸伤,致右手第一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12月22日,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杜某。
12月28日,黄陂区检察院召开了对杜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参加公开听证会的,除该案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外,还有黄陂区检察院邀请的2名人民监督员。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承办人对案情作了详细介绍,出示了相关证据,阐释了对杜某拟作不批捕的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承办人介绍了案件侦查情况,并表示同意检察机关拟不批准逮捕意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当场向受害人深深致歉并表示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受害人表达了希望司法机关对杜某从轻处罚的意愿。人民监督员认为,杜某故意伤害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属于民事纠纷引起的偶发性事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的必要。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杜某拟作不批捕的意见。黄陂区检察院启动公开审查听证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作法,也受到与会者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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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