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孝昌县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在院司法警察大队和技术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完成,标志着我院认罪认罚工作进入在镜头下办案的“新常态”。
“曾某某,现在时间是2022年2月16日下午16点23分,本次认罪认罚意见听取和具结程序即将开始,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本院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随着同录设备的开启,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曾某某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其法律后果,并对其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金额、量刑建议等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曾某某和其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在辩护律师和院法警同志的共同见证下,犯罪嫌疑人曾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由检察技术人员在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统一封存。
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印发后,孝昌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明确部门分工,完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和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试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适应在镜头下办案。下一步,孝昌县检察院各部门将继续紧密配合,持续推进落实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和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让毎一件认罪认罚案件经得起“镜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