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栋)“受理各类涉营商案件132件,走访企业6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6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3条。”“办理的1件涉市场主体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案件,制发检察建议,为企业挽回1.5亿元损失。”“依法不捕6人,不起诉28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
12月30日,咸丰县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各业务部门回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学军介绍,2022年以来,咸丰县检察院聚焦企业需求,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为抓手,立足检察职能,实施六大举措,助力咸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据介绍,该院坚持高标定位,实施“一把手”工程强化落实,对照省、州、县要求,出台6项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与县工商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动协作,构建多元服务格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受害企业追赃挽损,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监督案,获得省、州检察机关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完善检企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等。
廖学军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咸丰县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对标极致、奋力拼搏,聚焦短板弱项、细化工作措施,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现场,该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答记者问,省州县三级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荆楚网记者:请问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向海涛答:今年以来,咸丰县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监督办案主责主业,坚持三个强化,当好企业发展保障者、护航者、服务者。 一、强化机制建设,当好企业保障者。实施“一把手”工程,专班推进落实,在去年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出台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建立完善绿色通道受理、领导办案、案件管理、风险研判、备案审查等“一揽子”工作机制和10个专项活动责任小组,以精准的切入点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二、强化理念更新,当好企业护航者。在刑事案件办理中进行“全过程”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营造“安商暖企”的环境;坚持“宽严相济”理念,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在办理一起涉嫌重大劳动责任事故罪案件中,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合规改革,并与县工商联组织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监督评估。三、强化需求导向,当好企业服务者。开启检企联络“直通车”,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企业,覆盖咸丰县域内土、硒、茶、凉、绿等行业。2022年领导班子累计走访企业6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6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3条。与县应急管理局召开联席会,加强协作联动,结合本县瓶装液化气在茶叶加工等生产领域使用量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开展小专项公益诉讼监督行动,监督行政机关督办整改,助推燃气经营企业配备专业运输车、销售点规范建设配套仓库,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恩施日报记者:请问检察机关在推进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有什么举措和成果?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朱砜答:咸丰检察院始终秉持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助力社会矛盾化解的理念,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监督与支持、维权与维稳、纠错与解纷并重,在办案中主动问需于企,听取企业合理诉求,提供精准服务,解决企业发展之困,为企业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护航。例如在办理咸丰县某水产品有限公司与咸丰县林业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案中,检察人员实地走访10余次开展现场调查,对相关当事人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并先后3次联合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开展联合调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推动公司有野生动物饲养向绿色莼菜生产加工转型。咸丰县院充分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始终注重行政检察监督与规范行政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坚持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县融媒体中心:请问检察机关在办理涉营商刑事案件中如何具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任慧敏 答:一是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在办案过程中,综合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赔退赃,企业生产发展、员工生存就业等因素审查逮捕必要性,能不捕的依法不予批准逮捕,2022年以来,对涉市场主体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批准逮捕6人。
二是审慎行使起诉裁量权。对认罪认罚、达成和解协议的市场主体及其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结合涉嫌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综合审查判断起诉必要性。2022年以来,对涉市场主体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28人。
三是对涉市场主体案件一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到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全流程监督。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依职权或建议办案机关释放、变更强制措施。2022年以来,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