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他当做好朋友,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利用我的信任做出这样的事情。”李四失望的说道。家住某镇的张三因手头拮据,便将盗窃的魔爪伸向了好心让他留宿的朋友李四。8月22日,秭归县检察院以张三涉嫌盗窃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三和李四是一起学车认识的,相互之间也聊得来,久而久之就成了朋友。2022年7月的一天,张三因第二天赶最早的客车进城,怕时间来不及,便来到朋友李四家中留宿,李四一家热情的招待了他并一起吃了晚饭,晚上张三便歇息在李四家中。第二天早上,张三下楼准备吃早饭时发现李四的卧室门开着,起了贪念的他走进卧室打开了李四的床头柜,发现里面有一沓的现金,他便顺手牵羊将现金装进自己的口袋,随后若无其事的下楼,吃完早饭就告别了李四一家坐车进城。晚上李四发现床头柜的现金不翼而飞,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便锁定了在李四家中留宿的被告人张三,张三到案后对其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我好心好意的让他留宿我家,并让我的妻子弄好饭好菜热情的招待他,没想到他竟然盗窃我家的钱财,我太失望了!”事后李四激动地说道。
2022年8月24日,县法院因被告人张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偏偏有人爱财却不脚踏实地,总想着不劳而获。好心的李四让朋友在家留宿,却没想到“引狼入室”,自己的好心反而让钱财丢失了。
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害人之心不可有,在当前的法治大环境中,手莫伸,伸手必被抓。防人之心不可无,毕竟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在秭归县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熟人作案”不在少数,一方面,被害人对熟人疏于防范,另一反面熟人更熟悉环境,作案更容易得手。因此,大家在生活中对“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不让图谋不轨者有可乘之机。